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本次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4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

记者注意到,2025年度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主要污染物持续减排,促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

《通知》提出,相关省抓紧拨付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对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通知》明确,有关省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需求较大的,可使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用于安排补贴支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

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通知》明确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中,共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

其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时效指标要求,获得资金支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PM2.5浓度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达标率≥100%;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城市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评分合格率≥80%;项目开工率≥80%。

生态效益指标要求,空气质量改善要完成2025年全国PM2.5浓度目标,主要污染物减排要完成2025年全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

经济效益指标要求,带动地方及社会资金投入≥300亿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群众满意度≥90%。

《通知》明确,各地应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多看一点

《通知》提示,应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