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一位网友自称“南大碎尸案”逝者刁爱青的姐夫,发文喊话演员张译,称其主演的电视剧《他是谁》给被害人家属带来极大伤害。他称电视剧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剧中虚构“余爱芹出轨”的剧情,给全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年迈的父母被气病,卧床不起。希望电视剧出品方、播出方停止对逝者的恶意消费,主动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文章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刁爱青的姐夫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电视剧播出前,相关方没有与家属沟通,家属已不再要求精神赔偿,只希望出品方可以下架作品并道歉。

近年来,影视剧以真实案例为蓝本进行改编创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影视剧的不当改编也会面临一定程度上的法律风险。那么创作或改编的边界或限度在哪里,是否要事前征得当事人或家属同意?一旦涉嫌侵权,当事人要如何维权?在这场纠纷中,当事人家属也承认了是想借演员张译的热度来维权,那么如果侵权事实成立,参演的演员和播出平台是否也要担责呢?就相关问题,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啸海律师给出的专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