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再迎政策大礼包。
据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1月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近一两年,与房地产相关的宏观政策频频发力。尤其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打出了包括调整或取消限购政策、取消限价、降低利率等一连套政策“组合拳”。
此次新的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政策“组合拳”的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一方面,有利于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也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由此,在消费端和房企端协同发力,有望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带来新的托底效果。
对个人来说,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均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这是真金白银的“让利”。以一套总价100万元、面积在90到140平方米之间的房产为例,这一调整可以直接为购房者减少契税成本5000元。
这不仅将降低购房总成本,也利于激励购房者在可承受范围内购买相对更大面积的住房,在提升居住品质的同时,更好助力房地产消费回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契税新政还特别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这扩大了此次政策的受惠面,直接利好一线城市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也将为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政策刺激效果。
而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将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负担、增加利润空间,这对于提升开发商的财务健康水平,乃至保障房屋交付质量,都堪称是“及时雨”。
此外,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些举措,则将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总体上,这次税收新政,就是按照顶层设计的部署,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这一目标,宏观政策继续加力、完善的一次积极行动,及时回应了各方的期待和关切,也将进一步巩固此前的政策效果和成果,为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注入新动能。
更重要的是,除了释放具体的政策利好,此举也再度向房地产市场传递了鲜明信号和稳定预期:政策工具箱是充足的。因应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政策的出手也将不断优化,确保更得力、更精准。当政策激励和市场信心双向奔赴,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可期。
编辑/徐秋颖 校对/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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