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截至2024年6月,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全国新完成了6.7万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已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400余个,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80%以上。上述振奋人心的数据,既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标志,更是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有力见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群众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作为西南山区,多山地、干旱缺水,产业结构主要为传统农区,工业欠发达,县级财政紧张。农村生活污水怎么规划?钱从哪儿来?谁来建设?是绕避不开的“三连问”。

在污水治理项目启动之初,这些地方的政府工作人员就深入农户,与村民围坐在一起,邀请村民参与到规划方案的讨论中来,尊重村民的建议,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在资金方面,县级财政统筹整合一点、村组集体出一点、管材询价统购和邀请村里的能人巧匠,组建“土专家”施工队,节省一点资金、发动社会力量捐一点、农户投资投劳折一点。后续的管护运营也交由村民共同管理。村民们出工出力,资金节省了,认同感和归属感也增强了。

这种拉着群众一起谋划,吸引群众共同建设、运维的模式,真正实现了让村民成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让治理工作成为村民自己的事业,形成了政府部门与村民齐心协力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局面。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从实际出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考虑周全,才能让污水治理设施真正发挥作用。一些地区出现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而不用的尴尬局面,主要是因为在规划前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有些地方盲目跟风,不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硬上设施、硬上项目。一些人口稀少且居住分散的村落,建设大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却因运行成本高、收集污水困难等问题而无法正常运行。

其实,在治理工作开展之前,应该充分调研每个村落的人口分布、污水产生量、地形地貌等因素。同时,要考虑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当前,一些村落随着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越来越“靓”,吸引了大批的游客,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红旅游村。浙江省金华市的上河村,就采用“高级数智抗潮汐冲击成套处理”的集中式处理模式,巧妙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因游客量变化,呈现“潮汐式”波动的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需精细化,做到一村一个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不同村落间的差异巨大。有的村落靠近饮用水水源地,对污水排放的要求更严格;有的村落经济发达,有能力采用更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有的村落则需要考虑成本因素,选择简单实用的处理方法。

例如,在江南水乡的一些村落,可利用丰富的水资源,采用生态湿地处理污水的方式,既美观又环保;而在北方干旱地区的村落,可以推广小型化、资源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灌溉等。广东省茂名市针对不同村落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治理方案,让污水治理工作真正符合农村的实际需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常与农村环境整治密切结合,部分农村此前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施行“禁养鸡鸭”政策。中国乡村的魅力在于其独特的生态和生活气息,不闻鸡鸣,未听犬吠,何以乡村?为了追求所谓的整洁,把乡村建设成千篇一律、缺乏生机的样貌,其实是工作的 “跑偏”。在治理污水的同时,要平衡好与农村其他生产生活要素的关系,让农村环境在改善的同时依然保留独特的乡土韵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我们应进一步动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精细化治理,同时保持乡村特色,这样才能真正打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 “任督二脉”,让农村成为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绿色动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