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青岛市

297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297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1日

编辑 | 冉欣

来源 | 青岛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