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非医用口罩不合格 山东康卫王劳保、华盛超市万达店、安徽苏博伦等上黑榜
齐鲁网 2024-11-04 21:14 发表于四川齐鲁网
2024-11-0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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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4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山东康卫王劳保有限公司、安徽苏博伦服饰有限公司、安庆丽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济南槐荫偶遇百货中心、山东华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店、临沂德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光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
2024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非医用口罩产品71批次,其中,生产领域9批次,流通领域42批次,电商领域20批次。依据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以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的要求,对非医用口罩产品的对非医用口罩产品的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呼气阻力、吸气阻力、通气阻力、压力差)、呼气阀气密性、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头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康卫王劳保有限公司、安徽苏博伦服饰有限公司、安庆丽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济南槐荫偶遇百货中心、山东华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店、临沂德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光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过滤效率。其中,标称生产者安徽苏博伦服饰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非医用防护口罩是用于戴在口鼻部位过滤进入肺部的空气,以达到阻挡颗粒、飞沫等有害物质的用品。在处于雾霾、粉尘等污染环境时,防护口罩对人体有重要的保护作用。选购时建议:
1.看标识。看产品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信息,应选择包装整洁完整、印刷清晰、标识齐全的产品。不要选择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等级等信息的产品。
2.看产品。熔喷布是口罩的“心脏”部件,具备静电吸附功能,应优先选用有熔喷布的产品。
3.看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要求盐性介质过滤效率达到90%以上,在购买时应优先选择执行标准为“GB(国家标准)”的产品。
4.选合适类型。应根据实际使用环境选取不同类型非医用口罩。用于工矿企业防尘应选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日常生活中防雾霾、防花粉等可选择日常防护型口罩。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责任编辑:何则伟 崔珍珍 徐红梅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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