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吴亚飞

随着城市路网、管网的发展,窨井设施遍布城市各个角落。井盖虽小,却关系着群众“脚下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据悉,新修订《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厘清全市226万座井盖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

10月29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

出台背景:

全市各类井盖数量多分布广  需进一步厘清管理职责

目前,成都市共有各类检查井盖226万余座,主要有11种类型。按数量来看,雨水井盖最多,96万余座;然后是污水井盖,70万余座;其次是自来水井盖,13万余座;再次分别为通信13万余座、电力10万余座、照明6万余座等。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梁柏清介绍,这些水井盖主要涉及水务、经信、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运输等8个行业主管部门,分属排水、供水、通信、电力等26家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公司、公园等,不仅设施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管理维护主体也众多。

2018年,成都市在国内率先颁布实施了《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为加强井盖监督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并创新了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先期的探索经验。

梁柏清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对井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旧版《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如,在日常生活中,“无主井盖”和暂未投入使用的井盖往往存在安全隐患,此类权属不明井盖的确权明责、验收移交流程等还需规范。

重点内容:

明确市区两级统筹监管模式 规范井盖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顶层设计方面,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了成都市井盖监管的市区两级统筹监管模式,厘清了各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内容和边界。

例如,在统筹监管主体上,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检查井盖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本级井盖的统筹监督管理部门,协调督促本级井盖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责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发现和处置。在行业监管主体上,《办法》规定,城管、水务、经信、公安、园林、交通运输、规划、住建等行业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督促指导井盖管理维护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在管理维护主体上,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

工作人员对井盖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在规范井盖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新修订的《办法》健全管理体系,深化源头治理,开展技术创新,明确井盖设置、设计生产、验收移交、日常管护、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智慧管理等要求,规范社会参与、投诉受理、权属不明井盖处置等内容。

相关的细则要求更加精细、精准。例如,《办法》增加了井盖规划设置要求,明确在规划道路机动车道下布置市政管线的,井盖应当避开行车轮迹线;增加了对验收移交的规定,将井盖设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组织竣工验收,井盖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还明确了井盖应急处置时限由3小时缩短至2小时;对实践中往往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的“无主井盖”进行了专项规定。

创新技术:

综合运用新型技术、智慧手段  降低各类安全隐患

日常生活中,井盖与路面不平整,不仅影响道路美观,还存在车辆驾驶和行人安全隐患。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主任陈立坚介绍,在新改建道路项目中,在车行道推广使用具有防沉降功能的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新型井盖,并制定相关地方技术标准,同时,该中心结合人工智能识别、物联网技术,及时识别井盖的多种病害类型,如破损、下沉、凸起、缺失等,推动井盖病害识别和维修工作的协同开展。

成都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了防坠装置专项标准《成都市检查井防坠装置技术指南》,针对技术选型、安装规程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提出指导性要求。近期,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在建及建成未移交项目、住宅小区、城市公共绿地等区域涉水、电力、燃气等领域的检查井增补了防坠装置,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应装检查井的防坠装置增补工作。

新都区检查井盖防坠装置

“我们积极鼓励市民发现井盖问题及时举报,可通过12345热线反馈。”陈立坚表示,井盖管理维护主体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发现或者接到井盖病害信息后,将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并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