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时17分,江苏南通通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10月24日21时35分,南通市通州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朝霞路一咖啡店门口有人被刀捅伤。
经查,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男,23岁)与曹某某(男,32岁)等人因口角纠纷发生冲突,持刀将曹某某捅伤,随后驾车将咖啡店玻璃门和停放在附近的多辆摩托车撞倒,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被警方控制。曹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现场无其他人员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 | 江苏南通通州区公安局
审核 | 周扬
编辑 | 李迅典
校对 | 吴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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