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

2024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新闻发布会

在广东大厦三楼国际会议厅举行。

“投资广州”热度持续

9月底已有多个百亿级投资项目集中落地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伟光介绍,今年以来,“投资广州”热度持续,9月底,广州有多个百亿级投资项目集中落地,包括全国最大的跨境电商供应链总部——广州希音湾区供应链项目开工建设;广州首只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基金正式启动;保利地产以117.55亿元竞得地块,有效提振行业市场信心。此外,今年国内最大额的零售商业资产交易——太古地产广州文化中心项目用地已摘牌。

在广州设立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且年新增投资达千万美元企业

可领一次性奖励

今年广东出台了新一轮外资激励政策,

引起外资企业广泛关注。

广东最新的外资激励政策有什么特点?

10月24日上午10时,2024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今年5月,广东出台了《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对在我省注册落地且新增投资达到一定金额的外资企业实施专项支持,特别是对制造业招商引资加大支持力度。

据介绍,政策受惠范围广,

将除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以外的

所有外商投资非限制性领域

均纳入奖励范畴。

而且政策支持力度大,

分行业按不同档次的投资比例

进行奖励。

对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的3%奖励,最高奖励1.5亿元;

对一般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的2%奖励,其中一般制造业最高奖励1.5亿元,高技术服务业最高奖励8000万元;

对于其他行业企业按1%奖励,最高奖励8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因地制宜设门槛,对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落户的外资企业,年新增实际投资金额需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对于在省内其他15市落户的外资企业,投资金额则放宽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

此外,广东还鼓励支持设总部,对在广东省设立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且年新增投资达到相应标准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1000万美元,其他15市500万美元),每家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1

奖励主体

在广东省内各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

02

奖励内容

(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

1.对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2.对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5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上述投资奖励中,高技术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万元,实施方案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15000万元;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万元,实施方案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8000万元。

(二)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

对经我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地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且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以及注册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5市且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在实施方案执行期内仅可申请一次总部奖励。

03

资金安排

奖励资金由省财政与部分地级以上市财政共同承担,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以实际发生项目编列项目库后据实兑付。其中,深圳市奖励项目由省、市财政各按2: 8比例分担,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奖励项目由省、市财政各按5: 5比例分担,其余地市奖励项目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04

认定要求

(一)实际外资金额是指外方投资者以境外现汇、跨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和资本公积等4种方式实缴或转增企业注册资本,并通过商务部门核查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二)企业所属行业以其主营业务为准,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分别参照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分类标准执行,每年按国家最新发布标准予以调整。

(三)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符合《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 2021〕3号)或其后续相关修订文件规定,并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

(四)同一外商投资者在我省多个地区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每家企业均可作为单个奖励主体适用上述奖励标准。

(五)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奖励方向的企业,可选择其一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内不重复奖励。

(六)申报奖励的企业需合法合规经营,自2023年起至申报截止日在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缴税纳税、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劳动社保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05

实施期限

(一)本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23—2027年,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和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进行政策调整或延续期限。

(二)本实施方案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许晓芳、陈薇薇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部分来源:广东商务

视频剪辑:张美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紫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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