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视频  鸷宇


“民事检察兼顾公权力监督和私权利救济,关乎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实民事检察工作。”10月22日上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浩然与同事梳理总结完前一阵子的工作后,在电脑上敲下了这段文字。

汇聚合力,跑出支持起诉协作“加速度”

为做优做实可感可触的检察为民,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支持起诉工作机制,汇聚内外合力,依法保障困难群体平等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

2024年6月,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温江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设立“温润金温江·和枫”工作站·支持起诉维权岗。

为实现线索挖掘,2024年6月,温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温江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审判+检察”协作机制,在永宁人民法庭设立“温润金温江·和枫”工作站·支持起诉维权岗。同时,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树立“一盘棋”意识,建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从信息共享、调取证据、协作办案、业务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此外,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支持起诉后应主动培树救助意识,多渠道帮扶救助困难群体,推动形成“支持起诉+多元化帮扶”机制。

2024年9月29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前往被救助对象家中进行走访。

莫某是精神二级残疾妇女,2018年10月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一子一女。莫某期待着美满幸福的婚姻,但现实却大相径庭,莫某与陈某及其家人纠纷不断,以致莫某出现自杀自残倾向,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莫某具有强烈离婚意愿,希望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但因精神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其在提出诉讼请求、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2024年8月22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温润金温江·和枫”工作站·支持起诉维权岗发现莫某离婚纠纷案线索,依法受理该案,并依靠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井研县检察院协作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莫某农村老家,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在支持起诉后联合残联、妇联等多部门对莫某及其子女的生活情况进行回访,邀请妇联心理工作者定期提供心理疏导、讲授康复知识。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刘浩然与同事梳理总结案情。

2024年9月6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展调解,从情、理、法角度释法说理,莫某与陈某就子女抚养、离婚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法院出具调解书。

聚焦民生案件,以和解化春“枫”

近年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促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件事终于解决了,我可以安心地去做其他事了。”2024年4月11日,在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解下,高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一场民事纠纷得以化解。

2023年10月27日,高某以温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程序违法为由向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在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发现该案出现新证据,可能影响原审判决。经检察官调查核实,查明是因物业公司未如实向法院陈述高某已缴纳部分物业费的事实,导致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有误、裁判结果确有错误。

本是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因检察官坚持一案三查,实现了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促成源头化解,检察官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平复双方对抗情绪,将案涉纠纷与后续矛盾一并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最终妥善解决,及时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