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丈夫私自安装摄像头引发的离婚纠纷案,成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伊某与达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和睦相处。但达某性格多疑,怀疑妻子出轨,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监视妻子。伊某发现后,觉得丈夫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其拆除摄像头。达某不同意,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导致感情出现裂痕。9月13日,伊某向霍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达某离婚。

10月14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古力给娜·努尔承办此案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达某称是为了安全才安装摄像头,并不是监视妻子,不同意离婚。古力给娜·努尔耐心劝解并释法说理,表明私自安装摄像头的法律责任,双方情绪有所缓和。达某同意拆除屋内摄像头,为了家庭财产安全,保留院落内的摄像头,伊某对此表示同意,二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