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坚持强基导向,聚焦整体规划、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职能作用四个重点,压茬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注重谋篇布局,推动整体建设规范化。主动向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司法所工作,争取重视支持。组织召开三次司法所工作会议、四次推进会,着力解决规范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积极争取将司法所队伍建设研究列入省政府重要调研课题,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印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按照“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任务”的思路,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700余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均联系1个司法所,共同指导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形成大抓基层基础工作合力和氛围态势。

二、加强队伍培育,实现素质能力专业化。在全省23个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18个县市区已正式聘任司法协理员,为全面推广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在长沙市和永州市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遴选21名青年律师赴20个司法所协助工作,探索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为司法所输送法律专业力量。截至今年6月,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较2022年初增加630人。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理和内部挖潜工作,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挤占、挪用或截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问题,通过清查、整顿及置换等方式收回,做到专编专用。开展违规抽调借调和在编不在岗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对被长期借调的人员予以限期清理,杜绝司法所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情况发生。实行分级培训制度,2022年以来,省司法厅投入培训经费近300万元,举办9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培训2170人,实现全省司法所长轮训全覆盖。三年来,市县司法局每年举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人均参训2次以上,有效提升司法所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强化基础保障,促进硬件设施标准化。印发《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工作提示,规范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设置,统一上墙制度内容和标准。统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样式,规范工作人员履职。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不断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靠示范牵引带动全局,着力推进“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2022年以来省级建设156个示范性规范化司法所,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市县两级共投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造)资金6000余万元,有效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创建作用。

四、健全考评体系,达成创建履职一体化。出台《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暂行)》,从政治建设、组织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细化评价标准,科学评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新考评,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全省“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纳入司法行政业务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各市州业务骨干开展交叉考评,有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落地。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共摸排纠纷线索28.8万余条,参与调解处理纠纷40.5万余件,开展法律宣传5.4万次,受教育面达到3574.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9.4万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6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5900余件,司法所全面履职,作用突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文章来源 | 湖南省司法厅

编辑丨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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