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为全面了解我省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法定职责得到全面落实,各项法定要求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正式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地方人大对该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尚属首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礼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企业国有资产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是企业国资领域的基本法律。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务实管用的方式进行,并邀请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参加执法检查。检查重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情况,同时收集了解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在执法检查中抓住重点问题,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用法治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同时,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壮大国有资本实力,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执法检查有力、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