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此前报道:湖南警方通报:刘某杰遇害,两嫌疑人坠楼身亡)
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芙蓉公安
监制:张力
编辑:李俊瑶
北京日报
2024-09-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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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此前报道:湖南警方通报:刘某杰遇害,两嫌疑人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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