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立峰

直播视频中,两名女子在一家烧烤店发生纠纷,使用啤酒瓶互殴,一人头部受伤血流不止,被120紧急送医,另一名女生口吐鲜血瘫坐在路边,其状之惨,令人揪心——且慢,这不是真的,而是一起网红摆拍引流案。

9月12日,经成都警方调查,该事件为一主播团队“为了吸粉引流,通过策划、编排和造假,虚构感情纠纷、线上约架、线下聚集斗殴的剧情桥段,从而煽动各自粉丝情绪,制造网民对立,持续制造话题流量”。目前,涉案的7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下,我们在平台上刷到的短视频,不少摆脱不了摆拍的身影。并不是说视频创作不能“摆拍”,而是创作内容有“边界”,摆拍行为有”底线”,绝不允许为逐利无所不用其极。如本案中,为“扯眼球”,剧本内容“不良刺激”;为“视觉效果”,事前购买了“影视化妆血浆”“爆血胶囊”等道具;为了增加真实性,甚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浪费公共资源,着实可恶。

炮制摆拍这样的内容,网友很反感,因为被欺骗,感觉就像吞了一只“苍蝇”;但更大的危害是,让网络空间真假难辨乌烟瘴气,制造社会戾气、引发社会恐慌、破坏社会稳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利用平台发布虚假打架斗殴事件,虚构事实的,要给予行政处罚。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也明确要求“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可见,惩治“摆拍”是有法可依。

在法治社会之下,必须用法律重拳给相关平台、从业者以足够震慑,让其不能心存侥幸,让网络空间始终保持清朗明亮。

文案:张立峰  主播:张立峰

摄像:张立峰  剪辑:张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