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金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金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原四级高级主办周良、原四级主办奚冬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周良利用担任区拆违办专职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节假日、周末多次驾驶该办租用的车辆用于处理私人事务或游玩等。2021年至2023年期间,周良、奚冬杰两人多次将其个人名下的车辆送至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验车或保养,相关费用列入单位车辆维保费结算,共计1.9万余元。2018年至2022年的每年年底,奚冬杰作为区拆违办租车等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多次接受租车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共计5000余元。2024年5月,周良、奚冬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金山区廊下镇原水务站站长李全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每年春节前,李全花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食堂内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的宴请,并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4年8月,李全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金山区高新区合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春梅履职不力问题。何春梅在担任合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在明知土地平整项目需要渣土消纳的情况下,何春梅不仅未能积极会同该公司办理有关渣土消纳处置证明,甚至对该公司未取得渣土消纳许可证即进场施工的行为默许放任、失察失管。在渣土消纳期间,亦未安排村委会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巡查工作,导致河道被非法填埋的不良后果。2024年1月,何春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松江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松江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松江区规划设计所原所长朱根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间,朱根新在担任松江规划设计所所长期间,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并收受礼金。此外,朱根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4年5月,朱根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松江区新浜镇市容环卫管理所副所长李刚不正确履职问题。2022年,李刚在担任新浜环卫所副所长期间,作为车辆维护管理负责人,在对第三方给环卫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第三方将环卫作业车分包给已经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汽修厂维修,且对维保明细结算情况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024年7月,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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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廉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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