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杭州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个人于2024年8月22日后购置用于本市2022年1月1日前合法建成的城乡住宅房屋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可享受补贴。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16大类。如委托装修企业进行装修改造并支付相应款项的,按照合同中明确的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如直接采购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实施细则》对补贴的申请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要求装修依法规范、购置及时有效、申请主体适格。明确申请人须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城镇房屋装修的,应依法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申领“装修码”,委托装修的须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和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住宅装修备案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如何获得补贴?《实施细则》提出,申请人先行完成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再申请补贴。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先登录“浙里办”APP—“e房通”—“住宅装修码”中的“装修补贴申请预约”,预约线上申请的日期和时段。预约成功后,在预约的日期和时段内同路径登录“e房通”中的“住宅装修码”,选择“装修补贴申请”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身份信息、房产信息、物品材料购置信息、产权人银行账号等,并按要求上传发票、承诺书、装修合同等。因房屋产权关系不清晰,系统不支持线上申请等特殊情况的,可到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进行线下申请。线上、线下收件后,各地住建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逐套进行实地核验,通过后发放补贴。装修企业不得为装修人提供虚假材料,各申请人不得提交虚假材料冒领补贴,一旦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线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9日。为避免因集中申请导致系统填报用时过长,请错时申请,如遇系统繁忙,请耐心等待。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申请者提交申请时间为序确定先后,所有补贴金额将于今年年底前发放完。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届时以发布公告为准。

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材料品类:

全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