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发出提醒

9月份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38.5毫米,较常年偏多1.5倍,60个站点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未来一段时间,降水过程仍将持续,特别是东部地区,降水落区与前期降水偏多区域、土壤饱和度较高区域叠加,地质灾害风险高。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商研判,决定继续维持省级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并向各市州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发送近期工作提醒。

一是继续保持应急工作状态。防汛响应解除后,各级专班根据实际转入常态化应急工作状态,保持专班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计汇总作用,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各工作组相关人员要迅速到岗到位,高效开展应急处置。二是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雨情、水情和预警情况,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特别是临山临崖区域、水库大坝、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及时开展除险加固,消除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继续精准开展避险转移。近期各地降水落区重叠度高,未来几天仍有多轮降水,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地质灾害发生风险依然很高。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精准研判、科学评估,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在风险未解除前坚决防止被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四是继续抓好灾损统计报送。各地要全面梳理统计汇总本轮强降雨期间倒损房屋、农作物、牲畜、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做到台账清晰、真实准确。特别后续零星散发的灾情险情,严格按照灾情统计制度,逐级快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切实做好灾损统计报送工作。

来源: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