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住房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三级主任科员陈太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5月至2023年6月,陈太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公租房办理过程中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万元。2024年8月,陈太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陈泽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问题。2013年至2017年,陈泽栋作为时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房管局”)局长,对单位的工程项目和财务报账审批工作等管理不到位,违规审批同意时任县房管局住房发展岗负责人陈智胜(已判刑)等人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而虚设项目的报账单,套取资金均用于偿还单位欠款。对此,陈泽栋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4年9月,陈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杨武帮助他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杨武在县房管局物业部工作期间,受时任县房管局住房发展岗负责人陈智胜(已判刑)和时任县房管局物业部经理曾绳东(已判刑)指使,作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承包方,虚设工程项目,帮助他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偿还单位欠款。2024年8月,杨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物业部副经理关人炜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22年至2023年,关人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优先分配公租房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1万元。2024年9月,关人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聘用人员符民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符民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公租房办理过程中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万元。2024年3月,符民霞被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清廉海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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