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张家口崇礼:在办案中厚植民生福祉做实民生保障

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围绕关键领域,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案中厚植民生福祉,做实民生保障。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过程中,该院注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交通肇事无情司法救助有爱

“谢谢你们帮我渡过难关,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崇礼区检察院检察官到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时,被害人家属连声道谢。

2023年7月的一个雨天,某滑雪场客车司机苏某驾驶客车路过一村庄拐弯处时,路边突然冲出一个小男孩,苏某紧急扭转方向盘,却将小男孩后面的苗某撞倒,苗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苗某妻子身患多种疾病,一家老小的生计全指望着苗某打工挣钱。崇礼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调查核实后给予苗某家人司法救助金。

为更好地解决苗某的家庭困难,崇礼区检察院还依托与区妇联建立的妇女权益保障配合协作机制,协调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

支持起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3月,孟某雇用陈某在崇礼区某工地工作,陈某在作业时不慎从高空坠落,导致双下肢截瘫。事故发生后,孟某仅支付了陈某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陈某多次催要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孟某均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陈某想把孟某告上法庭,但是对诉讼相关流程一无所知。

今年6月,陈某听说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便来到崇礼区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系劳动争议,陈某在务工期间因意外致残且法律知识欠缺,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多方调查取证后,该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孟某向陈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19万元。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陈某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加大保护力度全方位开展观护帮教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家庭、学校教育的失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有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弱、自我调控能力差等。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崇礼区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与多家热心公益的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覆盖销售、餐饮、酒店等领域,通过观察、监督、保护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综合进行考察、教育、矫治,为他们搭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

为了让观护帮教基地规范有序运转,该院制定了社会化观护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检察机关、观护帮教基地等主体在观护帮教工作中的职责,提升观护帮教基地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该办法,观护帮教基地采取“特色化建立、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工作模式,因人施策打造观护帮教创新亮点项目。

“观护帮教基地定期根据观护帮教对象的表现出具阶段性考察报告,这是检察机关对观护对象作出终期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该院副检察长苏晓东介绍,观护帮教期满后,检察官定期跟踪回访观护帮教对象,掌握其再犯罪、复学、就业等情况,保证观护帮教效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深圳龙华:深赣结对实现联合救助

“我考上了大学,目前边读书边打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听到小张(化名)从老家江西赣州传来的喜讯后颇感欣慰。

2023年5月,小张在深圳某商场门口等待朋友时被李某用刀捅伤,经鉴定为重伤。同年8月13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发时,专科毕业的小张刚从老家到深圳不久,本想着打工赚钱帮家里减轻些负担,不料竟遭遇飞来横祸。案发后,没拿到赔偿款的小张花光积蓄后只好回老家养伤。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张的爷爷和父亲身体都不好,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小张母亲在外打工。小张受伤后,一家人的生活更加困难了。

由于小张的住所地与案件管辖地相隔千里,为尽快给予小张司法救助,该院依托深赣检察机关结对共建机制,搭建跨省联合救助协作平台,推动经济特区与革命老区“双区联动”,深赣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向小张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将小张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协调联系爱心企业捐款,多措并举为小张一家人办实事解难题。

检察官同小张聊天时得知,小张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意愿,随即提议让其参加继续教育,并根据小张的个性特点,为她在专业选择、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方面提供指导,帮助小张走向更好的未来。日前,小张顺利通过考试,如愿以偿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陕西略阳:合力为“无声”的她纾难解困

蒋某与丈夫赵某婚后育有二女,但蒋某有言语和听力残疾,且不识字,无法与他人正常沟通交流,二人因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夫妻关系紧张,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蒋某多次向父母表达离婚意愿,但因孩子抚养权问题与赵某有分歧,蒋某父母于是代蒋某向陕西省略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鉴于蒋某为残疾人,依托与略阳县检察院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该线索同步移送略阳县检察院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该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共同到蒋某住所地村委会调查走访,向蒋某的亲友、邻居了解蒋某与赵某婚姻生活状况及蒋某是否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为使蒋某能与各方有效沟通,该院还协调县残联,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为蒋某提供手语翻译服务。

调查核实后,该院依法对该案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参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经调解,蒋某与赵某就解除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蒋某如愿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与此同时,考虑到蒋某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给予蒋某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作者:闫云霄 陈文珍 周洪国

黄蕾 梁芷茵 李捷

编辑:李君瑞 郑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