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之源,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中小微企业崛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之源,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中小微企业崛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融资成本高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应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改革,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服务主动性、创新性和便捷性,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小微经营主体倾斜。

优化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获取资金的难度和成本。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通过跟投或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吸引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支持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制造业企业等。充分利用各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费用补贴等方式,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建立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专项信贷产品,加强与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业务合作,扩大政银合作产品融资规模和覆盖面,缓解更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普惠金融客群的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结构,增加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资金供给,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发挥政府平台的增信、担保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面向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产业链等开展联合授信,促进银企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合理控制行业整体杠杆水平,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深化产融对接,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与产业链核心企业、仓储及物流企业、科技平台、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合作,以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质押等为基础,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融资、财务等金融服务,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盘活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运单、订单、关单等动产,扩大动产融资的覆盖面和可得性,降低中小微企业抵押融资难度。推动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尽快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应收应付账款确权。鼓励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推动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联通,发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降低企业履约成本。依托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系统,提升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数据和信息共享水平。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和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供应链票据提供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

探索投贷担联动,扩大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供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联合商业银行、创投基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搭建股权投资、债券融资、融资担保联动平台,促进投资项目和银行信贷等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共同挖掘有潜质的企业,共同确定不良贷款分担补偿比例,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红利。重点瞄准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由商业银行普惠条线、公司条线与投资银行部和创投自购、担保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共同确定满足投贷联动客户要求的白名单,开展联合尽调,采取以投定贷、以订单定贷、以机构增信定贷、以政府补助定贷等模式,为白名单内企业匹配差异化信贷产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增信作用,促进创投机构与科创企业对接,引导商业银行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审核条件等方面为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地方商业银行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综合确定贷款利率,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适合科创企业的担保方式。

共享信用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风险。充分整合各类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打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主体的信息系统,推进与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等互联共享。依托各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打造统一的企业信用贷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为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公益性信息支撑和一站式银企对接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动态编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要求,在确保企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经营类信息共享。推动信用贷款融资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合作,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针对不同规模、行业、业态、融资对象、融资需求等融资服务场景,运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对平台注册企业分类建立信用评价模型,精准开展基础信用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平台归集的涉企信用评价信息,服务于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降低金融机构对传统抵质押物的依赖,增强客户识别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比重,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并将融资成效、获得贷款企业履约情况等反馈至平台。

作者:杨智(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文字编辑:王慧峰

新媒体编辑:杨明珠(实习)

审核: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