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卢薇

9月3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下称“川银协”)正式发布《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举行签约仪式,四川辖内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并自发签署。

《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签约仪式。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供图

《公约》共4章22条,涵盖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行业自律、行为监督等方面。重点从“八个不得”明确四川银行业在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须坚持公平有序竞争,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即: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类房屋机构、客户或相关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咨询费、服务费和权益;

不得突破或变相突破监管利率底线或价格底线招揽客户;

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服务;

不得支付不合理费用营销客户;

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者披露客户个人信息资料;

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

《公约》将于2024年9月10日正式实施(以贷款放款时间为划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