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薛维睿

9月1日,《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聚焦四川省川剧保护发展热点难点,将四川川剧保护发展成果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抢救性保护、人才培养、剧目生产、院团建设、研究普及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解决川剧传承发展面临的基层院团濒临消亡、从业人员紧缺等现实问题。

川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承载着巴蜀人民共同的文化传统和历史记忆。今年7月底,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川剧保护传承条例,9月1日起同步实施,为川剧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文化领域开展省际实体性协同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此次川剧保护传承立法,不仅是推进川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川剧保护发展、回应群众期盼的“及时雨”。《条例》出台后,广大川剧从业者、爱好者纷纷点赞。即日起,川观新闻推出川剧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从业人员采访,共同探索川剧保护传承之路,促进巴蜀文化繁荣发展。

声音


彭州市天府路小学党总支部书记 李支德

记者:彭州市天府路小学非常重视戏曲教育,成立了“梨园新蕾艺术团”,持续开展川剧进课堂、川剧名家进校园等活动。《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川剧进校园”工作的开展有何意义?

李支德:一是提供法律保障。川剧立法通过制定相关法规,为川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意味着川剧进校园工作有了更加明确和坚实的法律基础,可以在法律框架下更加有序、规范地推进。二是增强社会关注度。川剧立法本身就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事件,将引起社会各界对川剧保护和传承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种社会关注度的提升,将有助于推动川剧进校园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三是促进川剧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川剧立法不仅关注川剧的保护和传承,还关注到川剧艺术的创新和发展。通过立法手段,可以鼓励和支持川剧艺术家和教育工作者在传承传统艺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尝试,推动川剧艺术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和发展。这将为川剧进校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川剧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记者:作为川剧特色学校,随着《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应该如何更好地推进“川剧进校园”工作呢?

李支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我们的文化基因,离不开教育的传承。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引领,加强川剧法规宣传与落实。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川剧立法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师生对川剧进校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川剧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保障相关资源的投入。

二是坚持活态传承理念,构建非遗进校园美育模式。在中小学音乐、美术或综合实践活动中增设川剧课程,或在课外活动中开设戏曲美术课、表演课、川剧课间操等,为学生提供学习川剧的平台。组织专家编写适合中小学生的川剧校园读本,内容涵盖川剧基础知识、经典剧目欣赏、表演技巧等方面,确保读本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趣味性。把川剧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课程和课后延时服务内容,让青少年学生了解川剧的文化魅力和艺术感染力,真正喜爱川剧,推动学术艺术教育创新发展。

三是坚守传承发展的初心,构建同行同创合作共同体。加强川剧特色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川剧进校园活动,共享教学资源和经验。与川剧名家和艺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邀请他们到学校进行表演和教学指导,提升学校川剧教育的专业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