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波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向宇 摄

川观新闻记者 陈碧红 张守帅

四川是千河之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又能享受什么样的政策?在8月30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洪波进行了解答。

今年8月2日国家出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在水运从业者群体中受到广泛关注。此次四川出台的“两新”政策也给出相应的明确政策。

胡洪波介绍,船舶所有人需要详细阅读《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具体金额需结合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因素来计算。《细则》全文和补贴计算方法可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查看。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船舶的类型、船龄、以及是否取得有效证件等。

其中,船龄方面:内河货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5年(不含)至30年(含)、内河客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0年(不含)至25年(含)。补贴标准方面:仅提前报废内河老旧营运船舶,补贴标准为1000元/总吨;提前报废内河老旧营运船舶后新建内河燃油动力营运船舶,其新建内河燃油动力船舶补贴标准为500元/总吨;新建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补贴标准为2200元/总吨。

准备申请材料方面,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申请表、船舶相关证件、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等。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这三种申报情形所需材料有所差异,需按照《细则》具体要求执行,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在《细则》实施期间,即今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由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最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定并履行必要监管程序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