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安装并使用外接设备影响里程计价器的行为,给予了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2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高某在天津南站招揽两名乘客乘车,并虚报低价诱导其前往东疆港亲海公园游玩,随后又搭载乘客返回和平区某酒店,收取车费800元。执法部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调查核实高某自行将津E234**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与车内监控设备拆除,私自安装并使用影响里程计价器正常使用的外接设备。此次运营过程中,高某通过使用外接设备增加里程46.6公里。执法部门综合考量高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等,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给予其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私自拆除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与车内监控设备的行为,以及私自调整、改装里程计价器或者影响里程计价器正常使用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运营行为。“加装鬼表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客运经营市场秩序,侵害乘客出行权益,更影响来津游客及市民群众的出行体验和城市印象,执法部门坚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持续打击此类违规运营行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介绍,“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里程计价器外接设备的制造加装源头,对检查发现的线索及时进行移交。”

据了解,近日市交通执法部门组织我市58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召开行业服务品质提升推动会,对各企业投诉办理、立案处罚情况及近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警示。执法部门重点对学生返校、中秋国庆假期及大活动期间的出租行业服务品质提出规范运营、文明热情等明确要求,以教育宣贯提前部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凝聚政企合力,共同提升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市民及来津游客的出行体验。

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