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工会在劳动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培育一批可学可鉴、具备推广价值的“工会枫桥”示范点,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并发布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指引,明确争取经过半年左右时间的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同时,公布了全国“工会枫桥”培育示范点名单,共包括55个示范点。

工作指引包括培育原则、示范点选定、培育内容、工作分工、时间安排五个部分。培育原则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

在示范点的选定上,按照自愿申报、分层分类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工会工作基础情况等因素,从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4个省份,选取部分省域、市(区)域、县域、镇街、园区、社区(楼宇),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工会枫桥”示范点。

培育内容聚焦突出工会特色,尊重基层首创,构建“五个一”工作体系,推进新时代“工会枫桥”规范化建设。包括用好“一函两书”,做到预防在前;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用好一批“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努力实现“零距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联系引导一批社会组织,为劳动争议纠纷预防化解提供有效支撑;用好工会智能法律服务“一张网”,实现数智赋能。

此次示范点培育工作由法律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把推进新时代“工会枫桥”纳入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总体部署,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

全国“工会枫桥”培育示范点名单

一、省域示范点(3个)

上海、浙江、福建

二、市(区)域示范点(19个)

(一)北京大兴区;

(二)黑龙江牡丹江市、大庆市;

(三)江苏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镇江市、宿迁市;

(四)山东济南市、青岛市;

(五)湖北襄阳市、宜昌市;

(六)广东广州市;

(七)重庆渝中区、九龙坡区、江津区;

(八)四川成都市、攀枝花市;

(九)陕西西安市。

三、县域示范点(21个)

(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

(二)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淮安市淮安区、兴化市;

(三)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威海市文登区、临沂市罗庄区;

(四)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硚口区、十堰市郧西县、黄石市阳新县、应城市;

(五)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深圳市坪山区、佛山市南海区、江门鹤山市;

(六)四川资阳市安岳县、南充市高坪区、泸州市古蔺县;

(七)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四、镇街示范点(6个)

(一)江苏泰兴市黄桥镇;

(二)山东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

(三)广东东莞市石龙镇、中山市中山港街道、中山市东区街道;

(四)陕西宝鸡渭滨区高家镇。

五、园区示范点(4个)

(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江苏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四川宜宾三江新区。

六、社区(楼宇)示范点(2个)

(一)广东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工业城;

(二)云南昆明呈贡区斗南街道国际花卉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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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工会融媒平台(工人日报记者 郝赫)

编校:潘艺文、王莹

编审:张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