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微信已成为主流社交通讯工具,大家习惯用微信分享信息、联络通讯,几乎每个人都加了多个微信群。平时聊天中,相信很多人也难免会遇到话不投机、互相争辩的情况。可一旦在微信群聊中辱骂他人,可能就违法了......

近日,化隆县公安局甘都大防区办案中队查处了一起通过微信群辱骂他人的案件。7月9日,辖区群众马某报警,称有人在村微信群中发送语音辱骂自己。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经查,因邻里纠纷,同村的马某某在村微信群中公然辱骂邻居马某及家人。而后,受害人弟弟马某某“不甘示弱”,又在群内回骂。双方在微信群中互相辱骂,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询问,马某某二人如实陈述了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化隆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二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现二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甘都大防区不断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快速响应、重拳出击。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收集各方面线索及信息,坚持“刨根问底”、违法必究,全力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民警提醒

网络虽虚拟,法律不真空。网络社交软件使用者、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与现实生活中的言行保持一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文明有度,切莫因一时冲动、为口舌之快,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化隆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