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或立足职能职责,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新路径;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新举措;或紧盯基层各环节、各领域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021年8月23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探索与实践”专栏,以文图化呈现、故事化讲述,展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自身发展和基层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供大家交流互鉴,敬请关注。

“这本是一项惠农政策,却成为我赚取外快的方式,自己财迷心窍,不该拿的种植保险理赔费已全部归还,希望能得到组织的从轻处理……”日前,德阳绵竹市广济镇中新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对违规收受的种植保险理赔好处费深感后悔。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绵竹市纪委监委以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为突破口,通过专项清理行动严厉查处“虚假投保”“违规理赔”等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补贴问题。

“我们采取调研先行,通过掌握治理领域的政策流程、项目资金等基本情况,进而从中研判风险点位、找出治理重点。”绵竹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晨介绍。

绵竹市纪委监委召开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案件分析研判会。(陈旭 摄)

为摸清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底数,绵竹市纪委监委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开展专题调研,全方位厘清投保、定损、理赔、拨付4个流程,以及该险种涉及的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投保费用标准、赔付额度、近3年来已下发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总量等。

根据摸排情况锁定环节查风险,聚焦投保、行权、赔付、监管四个环节,确定种植大户、散户、村组干部、乡镇干部、保险公司、业务员、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9大责任主体,锁定申报、审批、补助、报损、赔付、监管等关键环节漏洞、风险点位。

部分种植大户购买保险的面积明显大于其申领种植补贴的面积,一些种植户的理赔金额明显高于其他人,一些散户投保金额与理赔金额比例明显异常……通过调取、比对分析承保规模较大的保单数据,纪检监察机关发现3大疑点,赓即锁定相关数据、组织力量开展进一步核查。

“我们从14户数据异常的种植大户入手,围绕3大疑点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发现由投保户、保险公司职员、村组干部三方相互串通勾结组成的利益链条,他们分别通过‘虚报’增面积、‘替保’骗资金和‘理赔’做分红的方式来套取国家资金。”绵竹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马东勇介绍。

绵竹市纪检监察干部向种植大户了解涉农保险购买、理赔等相关情况。(向蓉 摄)

据了解,2007年以来,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在四川等地试点推广,农户投保费用的75%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投保面积越大、财政补贴也就越多,于是一些种植大户就在保险公司职员的指导下,通过“以少投多”、虚增面积的方式进行投保,尽可能多地获取财政补贴资金。绵竹市纪委监委在已清理的180个保单中发现虚假投保的水稻、小麦保单110个,比例高达61%。

“通过清理发现,除种粮大户外,一些散户的投保资质,也成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便利工具’。”办案人员通过核查发现,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与基层干部私下勾兑,“指导”村组干部冒用农户名义,挪用村集体资金或由个人垫资来顶替未参保农户进行投保,从而骗取财政补助。

比如,孝德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与保险公司串通,以村上种粮大户的名义,先后4次个人垫资代替投保,帮助保险公司完成投保任务。保险公司则将国家财政资金“程序合理化”地分给村组干部,从而实现“合作共赢”。绵竹市纪委监委经对刘某某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其行为给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16509元予以收缴。

“我们在掌握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游戏规则’后,同步梳理相关核查方法,交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进行‘面’和‘量’上的拓展。”绵竹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叶成鹏介绍。

综合实际情况,绵竹市纪委监委组建工作专班,对已查清的投保户、保险公司、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解剖“麻雀”、深度复盘,梳理其中的作案手法、风险点位和规律特点。同时,充分发挥片区协作优势,由12个镇(街道)、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4个片区协作组,共同研判工作专班移交的核查点位、问题线索,并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发现的可疑问题,4个片区协作组分别组织12个镇(街道),集中约谈参与过投保的村(社区)干部,督促其自查自纠,主动说清问题。

截至目前,绵竹市纪委监委共发现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领域问题线索29件,立案29件,处分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

作者:游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