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临

天干物燥

云南已迎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据统计

近三年全省发生在

春季(2、3、4月份)的火灾

占总数的37%

案例一

2024年4月10日15时32分

昆明市宜良县

狗街镇中营社区发生山火

涉及村庄为谷家营村和中营村

当地居民表示风势较大

火势正向村庄方向蔓延

距离民房还有一定距离

明火和烟雾清晰可见

宜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迅速组织近百余人扑火力量全力扑救

并组织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点

4月11日凌晨2时50分

山火被成功扑灭

案例二

2024年4月12日晚

据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月12日16时许

晋宁区二街镇甸头村委会

发生森林火情

火场周边无村庄及重要设施

昆明市、晋宁区

全力组织力量开展火情处置

和火场周边群众疏散工作

截至4月15日21时56分

明火已全部扑灭

转入火场看守阶段

案例三

2023年3月9日20时,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社区张家坝村小组柴狗洞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系焚烧枯草引发,7月31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案例四

2023年1月20日21时,寻甸县功山镇尹武村委会五里冲村槽子头山发生火情,1月23日,寻甸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烧秸秆引发,3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五

2023年3月20日14时,石林县石林街道办事处林口铺村委会和摩村“黑泥凹”处发生火情,3月20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地埂引发,4月18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昆明警方提醒: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

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多发易发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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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昆明警方发布、云南消防、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森警支队

责任编辑:王维娜

校对:刘娟

主编:陈洁

终审: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