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临
天干物燥
云南已迎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据统计
近三年全省发生在
春季(2、3、4月份)的火灾
占总数的37%
案例一
2024年4月10日15时32分
昆明市宜良县
狗街镇中营社区发生山火
涉及村庄为谷家营村和中营村
当地居民表示风势较大
火势正向村庄方向蔓延
距离民房还有一定距离
明火和烟雾清晰可见
宜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迅速组织近百余人扑火力量全力扑救
并组织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点
4月11日凌晨2时50分
山火被成功扑灭
案例二
2024年4月12日晚
据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月12日16时许
晋宁区二街镇甸头村委会
发生森林火情
火场周边无村庄及重要设施
昆明市、晋宁区
全力组织力量开展火情处置
和火场周边群众疏散工作
截至4月15日21时56分
明火已全部扑灭
转入火场看守阶段
案例三
2023年3月9日20时,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社区张家坝村小组柴狗洞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系焚烧枯草引发,7月31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案例四
2023年1月20日21时,寻甸县功山镇尹武村委会五里冲村槽子头山发生火情,1月23日,寻甸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烧秸秆引发,3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五
2023年3月20日14时,石林县石林街道办事处林口铺村委会和摩村“黑泥凹”处发生火情,3月20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地埂引发,4月18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昆明警方提醒: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
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多发易发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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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昆明警方发布、云南消防、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森警支队
责任编辑:王维娜
校对:刘娟
主编:陈洁
终审: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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