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七三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3年3月3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83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9件外国徽章、国旗、国徽、官方检验印章等国家徽记

  2.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74件政府间国际组织徽章、名称、名称缩写等徽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3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孙净易

  校对:杨文娟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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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罗玉龙
责编:张通 审核: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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