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据《通知》,缴存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共有产权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公积金提取份额限制。

  缴存职工符合异地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40倍。

  同时,《通知》明确,推动川渝一体化发展,在重庆市、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户籍地、缴存地限制。

  来源:云小雅

  编辑:高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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