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新增125项诊疗项目,日前已正式落地执行。其中,包括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这是我区首次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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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摸底调查,结合患者需求和本地医疗技术水平,经过专家论证,最终确定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包括B超下采卵术、精子DNA完整性检测等,限在具备辅助生殖资质的医疗机构辅助生殖治疗使用时支付,按部分支付诊疗项目管理。参保人享受门诊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以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一次B超下采卵术为例,费用为1584元,如果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80%报销,个人只需支付316.8元。

  此次新增纳入医保的还包括116项常规诊疗项目,涉及内外科、妇产、儿科、中医、康复、影像、检验等治疗领域,如一氧化氮吸入治疗、新生儿混合氧治疗、小儿疾病推拿治疗等项目。

  该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基金使用情况测算,预计每年可降低参保群众医疗费用约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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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任春香

  编辑:杨洋

  主编:许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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