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6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为中招年度文件,与2023年相比,政策框架保持不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分值、时长保持不变,招生录取批次保持不变。录取方式仍为3种,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

  各批次志愿均由学生在市级平台统一填报,其中中职校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数从3个增加到5个,中职校提前招生志愿数从4个调整到3个。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保持65%不变,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增加至6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可登录“上海教育”官网(https://edu.sh.gov.cn)查阅。各类相关配套政策及操作细则将陆续公布,并适时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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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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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许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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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昕 审核: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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