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

调查评估报告公布

2023年8月21日凌晨,凉山州金阳县芦稿林河流域受上游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泥石流灾害,位于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JN1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施工人员驻地被冲毁,造成6人死亡、46人失联、21人受伤。日前,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调查评估报告。经调查认定,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是一起由于上游集中强降雨引发多处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裹挟大量泥砂,冲毁JN1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施工人员驻地,加之钢筋加工场汛期违规住人、项目部管理人员不执行转移避险指令未及时组织涉险人员转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失联的山洪泥石流灾害;涉事企业有组织实施了谎报瞒报失联人数的违法行为。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灾害防范应对、日常防汛管理和项目建设监管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凉山州、金阳县部分干部存在默许纵容企业谎报瞒报失联人数行为。

灾害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寻失联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全面开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派出调查督导工作组,督促指导四川省全面调查灾害原因和具体责任,全力搜寻失联人员,妥善做好善后等工作。

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一方面持续抓好抢险救灾、人员搜寻等工作,一方面组织开展灾害及责任调查,建立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处置工作机制,成立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四川省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踏勘、调阅资料、调查了解、专家论证等方式,复盘灾害发生和应对处置全过程,调查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查明了灾害原因,认定了灾害性质,厘清了相关责任,总结了需要汲取的教训,提出了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短时强降雨是诱发灾害的重要因素;不利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加重灾害危害性;河道行洪输砂不畅加剧了灾害效应;汛期违规住人、不及时转移避险是造成人员伤亡失联的重要原因。

调查组查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组织实施谎报瞒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掩盖谎报瞒报行为,违规组织资金开展善后处置,相关人员知情不报;凉山州、金阳县部分干部存在默许纵容谎报瞒报失联人数行为。JN1项目部侥幸心理严重,未及时组织转移避险,末端责任落实出现明显缺位,金阳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芦稿镇未跟踪核实转移避险落实情况。JN1项目部违法使用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河道,汛期违规安排住人,隐患整改不到位。

调查组查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涉事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

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四川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针对灾害应对处置中暴露的问题,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一些领导干部对灾害的极端性认识不足,缺乏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党性原则不强,谎报瞒报失联人数,触碰法纪“红线”;防汛责任不落实,末端执行不到位;转移避险机制不健全,“叫应”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有漏洞,问题隐患长期存在。

调查组提出五项防范及改进措施建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细化落实防汛责任,强化防汛安全监管;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