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数字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该条例的实施能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各方主体该怎样努力才能更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本期天府新论特约请相关社会组织、学校、企业等发表看法,敬请垂注。

技术赋能 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曹晟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用户触网低龄化趋势愈发明显。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和13.9%,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3)》显示,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几乎饱和。与此同时,未成年人面临网络欺凌、不良内容侵害、个人隐私泄露以及网络沉迷等网络安全风险的威胁显著增加。营造清朗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刻不容缓。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专注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法规,它的出台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保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为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开启了新的篇章。

《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企业、社会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与义务,理清了各方的责任边界,凸显了多方协同共同治理的重要性。其中,尤其需要注重把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赋能《条例》落实的重要方式和渠道。

发挥企业责任,改善网络生态。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设备与服务的提供商,其产品与服务质量将对未成年人带来直接影响。《条例》明确了一般网络服务与产品服务商的义务,并根据社会主体提出了特殊义务与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型网络平台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的主体责任。在优化内容供给方面,平台应部署恶意、广告信息过滤器,扩充恶意信息多模态数据库,基于深度学习、强化学习、安全大模型等技术持续加强对网络欺凌、网络诈骗、恶意信息等有害信息的过滤力度;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方面,平台可引入区块链技术管理与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采用零信任安全策略严格管控未成年人信息访问;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平台可通过密码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多种身份认证方式强化未成年人身份识别,采用数据挖掘技术检出疑似未成年人操作并进行拦截。

强化社会职责,铺设文明道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离不开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条例》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与团体组织应协同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对于政府与执法部门,应持续开展“清朗”“净网”等网络空间治理专项行动,采用流量嗅探,网络监控等技术,与企业协同溯源并清理恶意信息源头;对于社会组织,可积极牵头组织未成年人网络应用团体标准,推动网络服务与平台标准化进程;对于学校,可丰富网络保护教育渠道,通过社会工程攻防演练,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网络保护短视频”等网络保护专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主动参与相关环节,帮助未成年人自觉形成保护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权益的意识。

明确监护人义务,营造健康氛围。良好的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温室,有助于未成年人积极认识网络世界,抵御不良信息的侵害。《条例》强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教育,提升自身网络素养,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条例》规定监护人也应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保护软件,营造良好的网络家庭环境,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与能力。在未成年人网络引导方面,监护人应尊重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与个人信息主体权利,采用基于虚拟现实、人机协同等技术的智能设备构建亲子数字互动空间,形成大手牵小手的健康引导方式;在未成年人网络介入方面,监护人可充分利用具备未成年人保护功能的应用软件,优化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方式。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