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
7月18日,古蔺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公开拍卖出让成交,敲响了古蔺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锤。这也是新一轮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四川新纳入试点县(市、区)中的首宗公开拍卖出让成交案例。
此次拍卖出让宗地位于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出让面积10.2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出让主体为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17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先这里是一处废弃多年的砖厂。
现场通过公开竞拍,宗地由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每亩28.67万元的价格竞得,成交总价293.0074万元。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过程中,古蔺县与高校开展“院地合作”,开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村规划编制,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科学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同时,制定印发了24项配套政策制度,构建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准备、中期实施、后期监管全方位的服务监督保障体系,确保入市试点工作稳慎有序开展。
在扣除土地成本、增值收益调节金和缴纳相关费用后,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分配。按照“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原则,入市收益在留存部分作为村社发展壮大基金后,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17组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将获得入市收益分红。
【新闻多一点】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成交价款,在扣除土地成本费用和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2015年起,国家在33个试点县(市、区)首先开展了为期四年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制度性成果通过2020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予以体现,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本制度。
2022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新一轮试点工作,时间到2024年底。
2023年3月初,自然资源部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四川19个县(市、区)列入试点,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指导试点地区编制入市试点具体推进方案。
该项举措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19个试点地分别为: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大邑县、自贡市大安区、攀枝花市盐边县、泸州市泸县、泸州市古蔺县、德阳市什邡市、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船山区、乐山市峨眉山市、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仁寿县、宜宾市翠屏区、达州市万源市、雅安市石棉县、巴中市南江县、资阳市雁江区、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