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周明华

“孩子们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未成年人因为一时懵懂、冲动,被一些人唆使文身,这件看似不大的事,在全国两会上,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办公厅主任马骐提到: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

最高检管孩子文身,这是对祖国未来负责任的行动,值得点赞。首先,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受挑动,把文身当成一种潮流,一种“炫耀资本”,盲目崇拜和效仿有文身的不良少年。那些文身之后的未成年人,易被标签化,甚至误入歧途。再者,文身将影响自己今后的职业选择。一些职业对文身有特殊要求,比如教师、军人、公务员等。未成年人在外界因素的蛊惑下文身,一旦无法清除,那么将面临职业禁入的尴尬境地,到时只能追悔莫及。另外,处于成长期的孩子,文身极易感染,会诱发皮肤病或传染性疾病,对自身健康造成威胁。

基于这样的考量,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们有必要采取限制措施,像管理未成年人吸烟、喝酒那样管好未成年人的文身问题。最高检在报告中提到了这个问题,透出一个强劲的信号,那就是即便是未成年人的家长同意,以后也要对未成年人文身亮红牌。这回应了公众关切,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事实上,各地的检察部门也在积极推动相关案件的公益诉讼,比如据媒体报道称,之前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就因未成年人孩子文身问题,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当前,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力度,管住孩子别去文身,亟待形成社会监管合力。我们不妨设置一道商业防火墙,阻断商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通道。要知道,靠商家的道德自觉,是不可靠的;也不能仅仅依靠检察部门的公益诉讼,因为这依然是事后处置行为。建议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制度性规定让文身远离未成年孩子,让商家不能也不敢赚孩子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