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 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3月23日,有网友曝料:泸州龙马潭区檀木苏香小区,背后打围的一片荒地里,有一只奇怪的“大狼狗”长期出没。

23日,记者赶到网友所说的地点看到,这只“大狼狗”原来是一只重约7、8斤重的狐狸,周围居民时常会送来食物,久而久之,小家伙坦然面对喂食和拍照,成了当地居民的“萌宠”。

小区有狐狸出没,淡定面对拍照和喂食,还逮荒地里的耗子

“开始还以为是一只流浪狗,走近仔细观察,是一只长尾巴、黑脚爪、尖尖脸的狐狸。”家住龙马潭区民兴路檀木苏香小区的韦先生说,2019年2、3月份有人就发现了它,“应该不是野生的,但周围也没有养殖场,估计是谁饲养然后抛弃的。”

对于小家伙的来历,周围很多居民都说不清楚。“我们经常带食物来喂它,它很可爱,没有听说咬人的事情发生。”黄女士告诉记者,每天晚上,就会有居民来看它,给它带吃的来,它已经成为大家的“萌宠”了。

24日,再次前往该小区,看到这片荒地约数十亩,四周是围墙,里面杂草丛生,也有水源,到处堆着杂乱无章的石块、水泥块组成的洞穴,为狐狸提供了栖息地。

在荒地上种菜的周阿姨介绍说,这只狐狸不怕人,但还是生性机警和灵敏,还逮荒地里的耗子,对人们不构成威胁。

相关部门将把狐狸放生野外或找专业机构收养

“因为担心狐狸会伤人,也有居民进行了数次抓捕,想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但小家伙跑得很快,所以抓捕均以失败告终。”周大爷说,“它一般是晚上出来,白天不容易发现。”

这只狐狸该何去何从?泸州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管这只狐狸是野生的还是饲养的,首先人们都不能去伤害它,更不能食用。

泸州城区禁止捕捉野生动物,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由专业的救助人员进行救助。

对于野生动物的放生,森林公安工作人员还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对于这只狐狸,可由工作人员将狐狸捕捉后,根据狐狸的情况,在适合地方放生或找专业机构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