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四川省人社厅组织在川部分博士后设站单位赴北京、天津等地知名高校招引优秀博士。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从2022年起,四川计划每年择优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川观新闻记者12月4日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等文件规定,四川将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简称“博新项目”)。

“博新项目”紧紧围绕四川省委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大力聚集高端青年科技人才,采取省级财政、设站单位共同投入的方式,保障和提高四川省优秀博士后的待遇水平,使他们在站期间专心、安心从事科研工作,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博新项目”重点瞄准国家和四川省重大战略任务、战略性前瞻性高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现代产业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研究等领域,重点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带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博新项目”申请人应为当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原则上32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拟进站或在站单位是我省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后人事关系应转入我省设站单位,并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博新项目”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研究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究领域聚焦于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或者涉及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中从事研究工作;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导师为国内学术界知名专家。

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由设站单位按程序统一申报。

“博新项目”入选者资助期为两年,资助额40万元。其中3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每年15万元;1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每年5万元。如需延期,延期后的经费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应给予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标准的配套经费资助,有条件的市(州)、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投入。

入选者在当年度内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由申报单位退回资助经费;对在资助期内办理退站的,由设站单位退回结余资金;对在站期间触犯刑律、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私自出国3个月以上、擅自离岗30天以上,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博士后工作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由设站单位追回其全部资助。

(图片由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