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了《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会商督办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切实推动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工作机制》从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举报会商督办工作的具体内容。

《工作机制》要求,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投诉反映集中、重复举报较多的工业违法排污、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扰民、“散乱污”企业污染、黑臭水体,以及建筑施工、娱乐和商业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关注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举报问题敷衍应对、不闻不问,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反弹的情况,以及平时不作为,督察检查时“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会商督办工作机制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整合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信息收集渠道,密切关注从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反应涉及水、气、土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热点和敏感信息,及时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客观分析研判生态环境形势,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邻避问题,《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专业角度解疑释惑,积极回应民众关切,防范事态蔓延、扩大,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省将通过会商督办工作,尽快形成一批问题清单,抓紧交办一批突出问题,迅速整治一批重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不断推动地方建立完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