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南 川报观察记者 付真卿

8月12日晚,何某被送往眉山拘留所执行拘留。7月27日,驾驶员何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还和老婆换座位想逃避检查,被遂资眉高速东坡收费站执勤民警查获。

7月27日上午9时20分左右,高速公安局四分局六大队民警正在遂资眉高速东坡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L9***7的白色丰田小轿车驶出站外停靠后,一男子下车朝收费站外走去。与此同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子迅速坐到了驾驶员位置。民警判断,这辆车可能存在问题,于是兵分两路,一边上前对女子进行询问,一边拦下男子接受检查。面对询问,女子闪烁其词,谎称是自己在开车。民警调出监控视频时,女子才无言以对,坦言高速上是男子开车。随后,男子对民警表示,因为雨势太大,担心老婆高速公路上驾车不安全,便不顾自己驾照被吊销,心存侥幸,主动要求开车。

经核实,男子何某为乐山人,2017年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并拘役两个月,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最终,何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将受到罚款及可能拘留的处罚外,如果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图片由高速公安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