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君

“1998年2月被判死刑的昆明黑恶势力代表孙小果,时隔21年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一次被打掉。”

这话听起来有点加西亚·马尔克斯式的魔幻吧?但这确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据报道,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年的《南方周末》曾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过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

离奇的是,今年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报道中提到的孙小果,就是此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

“昆明恶霸”再度落网,固然堪可欣慰。但人们仍需要追问,一个因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囚,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通过哪些人、哪些势力的参与,免去一死,走出监狱,再成为昆明夜场上人尽皆知的大老板,再度祸害一方的? 

昆明,亟待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