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罗之飏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省补助资金44.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7.3亿元、省级资金7亿元,用于对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及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学费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据悉,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奖助学金发放和学费免除: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我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省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九)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