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廉政瞭望记者 许然

看得见的是行为越界,看不见的是藏在行为背后的一场场心理博弈。近日,某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王冰告诉记者,他在案件办理中发现,不少干部最初都想踏实干事、干出一番事业,只是随着岗位历练与外界环境影响,慢慢滋生出从众、攀比、补偿等失衡的心态。伸手之前,他们总会给自己找冠冕堂皇的说辞,把收受财物粉饰成“人情往来”,把违纪行为当成无关紧要的小事。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在一次次自我说服中慢慢消解。这类自我说服,往往有三种典型包装:或是包装成人情交往,或是归因于行业惯例,或是拿个人付出当作索取的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江指出,在犯罪心理学中,这类为自身行为寻找说辞的做法属于心理防卫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编织理由、寻找借口,缓解内心罪责感,为违纪违法行为自我开脱。

腐败分子常用的合理化借口,都是这一机制的典型体现:有的进行犯罪合理化,挑选有利说辞解释自身行为,自诩出于公心、为地方或单位发展,否认谋取私利;有的陷入相似假定,将自身行为投射他人,认定大家都是如此;有的刻意曲解现实,按照自身主观需要重构事实,减轻犯罪带来的罪责与恐惧;还有的自我美化、居功自恃,凭借职务身份、过往贡献和良好社会形象,自认为不易被查处,或是幻想一旦案发可以将功抵过。

这类心理陷阱,本可以防范。对此,一名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领导干部表示,党员干部首先应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分清岗位公权与个人能力、人情往来与利益交换的边界。同时要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用权监督,早提醒、常警示,把贪念扼杀在萌芽状态。

拿人情当“挡箭牌”

从一些地方公开的忏悔录来看,很少有干部会直接承认自己受贿,他们更常用的说法是“人情世故”。受贿之前,他们倾向于主动把自己的公职身份摘出去,伪装成朋友间的交情。

此前,一名高校校长被留置后跟王冰忏悔道,自己模糊了朋友、服务对象之间的边界,把朋友关系变成收钱的途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原来,这名校长在走上领导岗位前,就与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私交深厚。担任校长后,他与一些商人刻意保持着距离,却对这位“好友”放松了戒备。正是这份私人情谊,让其公私不分、底线松动,为自己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深渊埋下了重大隐患。

“我当校长后,他就找到我,想做点校内工程。当时我没有拒绝,也没答应他。后来想到既然是那么好的朋友,而且他也没有固定收入,为了帮他,就让他做了一些。”用权力换人情,拿原则做交易,这位校长5年间帮其承揽了校内多个工程项目,收受了总计13万元的“好处费”。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胡杨说,怀旧是一种对过去的感伤渴望或留恋,怀旧回忆往往涉及社会关系、社会情感和生活事件。因此,尤其要关注老同学、老同事、老朋友等熟人场景。这些关系带有共同经历、旧情和社会情感联结,容易被包装成“当年情分”“旧情回报”,从而放大廉政风险。

胡杨认为,分辨真交情和假围猎,其实有个信号:平时不怎么联系的人,突然找上门,且表现得格外热情。“正常的老朋友,交往是稳定的,不会因为对方升官了就突然热络;而别有用心之人往往是多年不联系,一联系就带着情感攻势,紧跟着就有事相求。”

“你那么多老朋友,怎么偏偏是这个‘朋友’对你最热情?”“等你退休了,手里没权了,你觉得这份人情还能维持多久?”王冰说,“人情往来”是审查调查中常遇到的说辞。一般问完上述问题,对方就会陷入沉默。“大家心里都有数,所谓的人情,本质是权力依附下的利益交换。”

拿惯例当“遮羞布”

“很多干部一开始也觉得不对,但看身边有人这么干,慢慢产生一种错觉——‘不跟着做才是异类’。”有多年审查调查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胡建向记者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某地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张某在承办环评技术评审相关工作时,遇到了所谓的惯例。一次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会议前夕,项目编制单位负责人私下找到他,递上一笔“评审费”,他自认为,如果打破惯例拒绝,是砸了所有人的“饭碗”。

几番权衡纠结后,张某没能守住底线,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这笔钱。自那以后,张某的内心逐渐接纳了这种“惯例”,心安理得地收受评审相关费用。甚至面对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红包礼金,他也不再刻意推辞,前后收受贿赂累计金额逾十万元。

在此过程中,张某曾试图依靠完善规则堵住漏洞。只是自身的思想根基早已松动,一条条制度最终成了摆放在案头上的一纸空文。

胡建说,这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在抱团腐败的小圈子里,人会因为害怕被孤立,不敢坚持原则,最后跟着同流合污。“比如有的开发区干部,职位低,但权力大。有的刚调来一个月就跟着‘下水’,有的眼看就要退休,也没能幸免。到了那种岗位,必须要有抵制腐败的硬骨头和定力,绝不能动摇,否则,在圈子的裹挟下,极易被快速同化。”

“大家都这么做,凭什么就查我?”胡建介绍,谈话初期,涉案对象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反问办案人员。面对这种法不责众的心态,关键是把当前反腐败的态势讲透,让对方认清有腐必惩、没有例外,同时引导其主动检举相关问题,向其说明办案不是单独针对某个人,促使其正视问题、认清现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凯说,这种心理属于“责任扩散”。拿“大家都这么做”说事,就是在群体语境里分摊个人的罪责,产生一种法不责众的错觉。当所谓的“惯例”摆到纪法的尺子下,幻想一下就破了,很多人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不管多少人跟着做,每一笔账,最终都要算到自己头上。

拿付出当“安慰剂”

除借人情、惯例寻找托词,还有不少落马干部从自身经历中寻找合理化依据,用“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心理叙事完成自我说服,滋生攀比、补偿心态乃至“天花板心态”。

不少落马干部陷入攀比与补偿交织的心理失衡。有的长期与企业老板打交道,目睹对方阔绰的生活,心里渐渐失衡,自认能力不相上下,不该在生活上相差甚远;还有的一味放大自身工作付出,把岗位上的辛苦当成筹码,认为付出多、回报少,试图通过收受钱财来弥补心理落差。

崔凯把这类包装叫作“委婉标签”,刻意避开受贿这类定性词汇,用“帮忙”“辛苦费”弱化违纪违法本质,将权钱交易粉饰成人情往来。

和攀比、补偿心理同样危险的,还有仕途“天花板”心态。有的干部自觉晋升无望、退出领导岗位,便生出破罐破摔的念头,打算借敛财弥补仕途上的失意。

胡建在办案中曾遇到不少干部,即便退出领导岗位,仍放不下过往身份带来的光环,错把曾经的职务人脉当成持续变现的资本。有一名纪检干部郑某某在退出领导岗位后,不甘于冷清,对虚荣、金钱的欲望膨胀。她片面地觉得,自己在岗耕耘数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既然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正好可以利用手里还留存的人脉资源,开辟一条赚钱门路。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利用工作关系为各路商人老板或被调查对象家属提供“咨询服务”,并四处放话“能够帮忙办事”,上演“假权力、真寻租”的戏码。随着相关问题线索被查实,郑某某也被立案审查,付出了沉重代价。

郑某某将多年在岗的辛苦当成自我说服的理由,把人脉资源视为变现资本,完成了贪腐行为自我“合理化”。当然,并非大多数人都会落入这一心理陷阱。胡杨团队的研究发现,“内疚倾向”是关键的人格分水岭。容易内疚的人,做了违反规矩的事,内心的负罪感会特别强,就很难自我说服;低内疚倾向者,更容易接纳这套说辞,完成道德解离,一步步为自己的越界行为松绑。

“当然,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讯问要精准突破对方的心理防线,还要根据调查对象的个体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讯问方法,讲法律、讲政策、讲证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江说。

在胡江看来,关键的一点,就是让其觉得交代更划算。人都是理性动物,都会权衡比较。当其觉得不交代对自己不利时,往往会减少侥幸心理,供述的动机就会增加。

想要从根源上规避这类心理陷阱,不能只依靠事后查办,更要抓事前防范。胡江认为,警示教育要发挥作用,关键是要触及内心,要调动人性深处权衡比较的心理机制,让人觉得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的成本大、收益小。具体而言,警示教育不仅仅是讲法纪、讲案例,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的及时有效地查处,来彰显反腐的力度和决心。

在一些办案人员看来,从人情往来、行业惯例到自我标榜,落马干部编织的各类说辞,本质都是贪念萌生时,一次次完成道德“松绑”、构建自我说服的心理闭环。外部监督、纪法震慑能够在案发后戳破这些借口,但防范腐败的根本,还在于党员干部从一开始就守住敬畏之心,持续校准认知、保持常态化自我检视,由此阻断心理滑坡,不给越界行为寻找任何合理化理由。(应受访者要求,文章中部分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