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杨霁月

据荔枝新闻,广州花都区一学校课间,一名男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撞倒同桌女孩,女孩后脑着地,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最终被判定脑死亡。报道披露,孩子倒地昏迷后,相隔一小时才拨打120,错失救治黄金窗口;事发之后,肇事学生监护人一度回避,校方垫付部分医药费,但双方就责任认定尚存分歧。这场令人痛心的校园悲剧,值得我们从责任与教育两个维度冷静审视。

孩童天性好动,课间追逐奔跑,是很多孩子童年里很常见的画面。低龄儿童对速度、撞击带来的伤害缺少预判能力,他们很难理解,一次莽撞的冲刺冲撞,会造成不可逆的致命伤害。这场悲剧带来一道重要的教育命题:既要保护孩子奔跑玩耍的童年,也要教会孩子预判行为风险。校园安全教育不能简化成一句生硬的“不要追逐打闹”,不是一刀切剥夺孩子嬉戏的自由,而是帮孩子建立清晰的风险感知,明白莽撞的动作可能伤害同伴,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设立边界。

悲剧背后,更要厘清责任链条。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义务。这起事件的叩问,不止是事后责任划分,更指向两套机制的落地情况:一是事前的风险管控,课间人流高峰时段,校园巡查能不能及时发现、劝阻高速冲刺这类危险行为;二是刚性的应急处置规范,面对头部撞击、意识丧失这类高危伤情,应当明确急救优先级,不能把等待家长到场放在送医抢救前面。预案不能只写在文件里,在危急时刻必须被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