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广安市纪委监委对广安金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罗海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海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本人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内部审计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罗海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海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