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何馥君
10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消委会获悉,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消委会日前联合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提示,旨在帮助广大市民安全医美、理性求美,有效规避消费陷阱。
成都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统计数据显示,以低价体验为诱饵、强行推销高额项目的医美投诉高发,消费者平均涉诉金额达3.4万余元;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低价引流、医托推销、套路美容贷、夸大功效宣传等方面,消费者一旦落入陷阱,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风险。
为有效规避消费陷阱,提示指出,光子嫩肤、水光针、玻尿酸注射、整形手术等所有破皮、注射、侵入性项目,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美机构开展;生活美容院、皮肤管理工作室以及宾馆、居民楼内的“上门医美”均属违规,且安全风险极高。消费者就诊前应通过卫健部门官方渠道,核验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信息,切勿相信仅有培训证书、行业协会认证等的非正规资质人员。
提示指出,9.9元、99元等远低于成本的注射、抗衰、祛斑项目,大概率存在耗材伪劣、药剂兑水、人员无证等隐患;消费者要警惕短视频、直播间推出的免费检测、限时秒杀、低价体验等引流套路,对于到店后夸大容貌缺陷、轮番推销高价套餐、强制升级项目等行为,应坚决拒绝,不轻信“百分百有效”“短期见效”“零风险”等绝对化承诺;确需办理消费分期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逐项核实贷款金额、年化利率和还款期限,警惕“零首付”“返利返现”等违规套路贷。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肉毒毒素等高价风险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批准文号。”提示提醒,消费者接受注射、填充前应现场查看产品外包装、批号、注册证号,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扫码验真并拍照留存。建议优先选用市场监管总局《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23-2610),写明项目名称、收费标准、预期效果和退款规则;付款转入与机构证照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应主动索要发票,妥善保管合同、付款票据、沟通记录及术前术后影像。
医美仅能适度优化容貌,消费者应建立合理术后预期,不盲目追捧网红项目,不一次性叠加多项创伤性项目。提示特别提示,未成年人不建议接受创伤性医美,确有医学矫正需求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并签署书面同意文件。在合同告知书中,“效果不保证”“出现损伤自行承担”“一律不予退款”等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属无效条款。
提示还对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如何分类维权给出了具体建议。
●医疗质量、术后并发症等争议,消费者可向卫健部门投诉。
●遭遇诈骗、套路贷、非法行医等涉嫌违法犯罪情形,消费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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