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未成年人

无证驾驶、车辆无牌上路等

交通违法行为

为学子平安出行筑牢安全防线

10月22日,威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紧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风险,在威远中学校周边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上下学时段学生流量集中,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结合学生出行特点,执勤交警在学校周边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位,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重点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车辆无牌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你好,有没有驾驶证?”“轻便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同样需要驾驶证,需要取得E证、D证或者F证才能够上路行驶。”

现场,交警人员一边执法,一边开展普法宣传。不少青少年存在认知误区,误以为轻便摩托车不用考取驾照。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行为,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驾驶证,才能合法上路。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车主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行动共检查机动车、非机动车200余辆,查获无证驾驶40余起。民警坚持教育为主、惩教结合,对涉事青少年现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场约谈,压紧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提醒家长妥善保管车钥匙,切勿将车辆交由未成年人驾驶。

下一步,县交管大队将持续保持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巡查管控,同步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联动学校、家庭协同发力,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防范涉青少年道路交通事故,守护全县未成年人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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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刘汇萍

编辑 | 徐   媛

责编 | 范   冉

审核 | 刘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