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父老乡亲们注意!

2027年度泸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正式启动

为确保您和家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请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完成缴费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01

缴费标准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124元/人,其中:

♦ 个人缴费:400元/人

♦ 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人

个人缴小头,政府补大头,一年400元,每天一块多,换全年健康保障。

02

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31日

请大家相互提醒

千万别错过集中缴费期

03

参保登记方式

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再按以下渠道缴费。

04

缴费渠道

♦ 税务征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 银行代收: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

♦ 微信、支付宝缴费: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 

村(社区)代办:可在集中缴费期限内到所属村(社区)代办点缴费。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四川医保APP进入服务平台,点击"个人账户代缴申请",绑定选择被代缴人,按步骤完成缴费。

05

待遇保障

参保后可享受门诊统筹、45种门诊慢性病、40种门诊特殊病、住院报销、生育住院、大病保险等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年报销限额分别为200元、300元;

♦ 市内住院合规费用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可达30万元;

♦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以及当年零报销的次年,均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不低于4000元,累计不超过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

06

外地户籍参保

在泸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持身份证即可办理。已在省内其他地区参保的,办理参保登记后,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自动暂停,不用专门回老家办停保。

07

及时缴费提醒

根据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相关规定,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断保每多1年,等待期再增加1个月。请按时连续参保,以免影响2027年医保待遇。

四川税务缴费↓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缴费↓

08

缴费及待遇政策咨询

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

为自己和家人及时缴纳医保

让医疗保障成为家庭健康路上的坚实后盾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欢迎朋友圈分享

编辑丨何勇

资料来源丨县医保局

校对丨赵姝雯 赵明璐

责编丨何勇

监制丨王竞

泸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邮箱:luxianimage@163.com

在主页中点击“设为星标”

接收“泸县发布”更新更热推文

点点赞

点分享

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