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父老乡亲们注意!
2027年度泸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正式启动
为确保您和家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请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完成缴费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01
缴费标准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124元/人,其中:
♦ 个人缴费:400元/人
♦ 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人
个人缴小头,政府补大头,一年400元,每天一块多,换全年健康保障。
02
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31日
请大家相互提醒
千万别错过集中缴费期
03
参保登记方式
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再按以下渠道缴费。
04
缴费渠道
♦ 税务征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 银行代收: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
♦ 微信、支付宝缴费: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
村(社区)代办:可在集中缴费期限内到所属村(社区)代办点缴费。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四川医保APP进入服务平台,点击"个人账户代缴申请",绑定选择被代缴人,按步骤完成缴费。
05
待遇保障
参保后可享受门诊统筹、45种门诊慢性病、40种门诊特殊病、住院报销、生育住院、大病保险等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年报销限额分别为200元、300元;
♦ 市内住院合规费用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可达30万元;
♦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以及当年零报销的次年,均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不低于4000元,累计不超过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
06
外地户籍参保
在泸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持身份证即可办理。已在省内其他地区参保的,办理参保登记后,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自动暂停,不用专门回老家办停保。
07
及时缴费提醒
根据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相关规定,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断保每多1年,等待期再增加1个月。请按时连续参保,以免影响2027年医保待遇。
四川税务缴费↓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缴费↓
08
缴费及待遇政策咨询
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
为自己和家人及时缴纳医保
让医疗保障成为家庭健康路上的坚实后盾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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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何勇
资料来源丨县医保局
校对丨赵姝雯 赵明璐
责编丨何勇
监制丨王竞
泸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邮箱:luxianimag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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