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占道经营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联合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环境、道路交通和经营服务秩序,全面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德阳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秩序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商业街区、公园广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周边、住宅小区出入口及公共区域。
二、重点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管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聚焦城市管理顽瘴痼疾和市容管控薄弱环节,重点规范整治以下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整治占道、出店经营行为
严禁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流动经营、沿街叫卖,严禁利用车辆占道从事经营售卖活动,严禁流动摊车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售卖商品、延伸占道、长期霸摊等违规行为。各类经营主体须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严格做到进店规范经营。
(二) 规范摊区及市场经营秩序
科学划定临时便民疏导区域,规范夜市及便民摊区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市主干道、重点管控区域违规占道经营。所有经营商户须自备保洁工具,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常态化保持经营区域干净 整洁。
(三)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
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重点查处车辆占道滞留停放、共享电单车无序停放、“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等各类违规停放行为。
(四) 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行为
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食材管理不规范、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各类突出问题。
三、整治要求
(一)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各类市容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现场督促当事人整改纠错;对拒不配合、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拒不改正行为。对经宣传劝导、教育警示后,仍拒不自查自纠、屡查屡犯、反复违规的经营主体,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杜绝市容乱象反弹回潮。
(三)严肃处置阻碍执法违法行为。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蓄意阻挠、恶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追偿公共财产损失。凡因违规经营、乱堆乱停、随意排污等行为,损毁市政设施、破坏绿化植被、污染公共环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监督共治与附则
城市文明共建共享,市容秩序共治共管。希望广大市民、经营商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支持配合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治理,主动监督、抵制各类市容违规乱象,携手共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优美的美丽广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汉市公安局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汉市人民政府雒城街道办事处
广汉市人民政府汉州街道办事处
广汉市人民政府金雁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9日
编 辑丨蒋理天(实习)
策 划丨韩金城
监制丨张 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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